郑爽张恒胶葛案休庭,法庭揭秘细节
2021年4月27日,因胜利娱乐公司诉郑爽侵权案休庭。该案起因是郑爽在与张恒分离后,私下撤下主演电视剧《流星花圃》的相关宣扬。胜利娱乐公司以为此行为影响了该剧的播出效果,损害了公司利益,因而将郑爽告上法庭。法庭揭秘了哪些细节呢?
郑爽是否存在侵权行为?
法庭以为,郑爽撤下《流星花圃》相关宣扬确实对该剧播出效果造成了一定的影响。而作为该剧的主演,郑爽应该对该剧的宣扬和播出担负,因而她没有失掉撤下宣扬的正当授权,属于侵权行为。
胜利娱乐公司是否存在过错?
法庭同时以为,胜利娱乐公司在与郑爽签署公约时没有明确划定宣扬权利,也没有在限日内明确告知郑爽撤下宣扬的代价和效果,属于未尽告知责任。因而,胜利娱乐公司也担负了部门过错。
双方需要担负的责任和抵偿数额是几多?
最终,法庭以为郑爽需要向胜利娱乐公司抵偿2200万元,同时胜利娱乐公司也需要向郑爽支付60万元的违约金。这个抵偿数额是怎么判断的呢?法庭以为,只管胜利娱乐公司存在告知责任未尽的过错,但郑爽作为该剧的主演,撤下宣扬的行为也重大影响了该剧的播出效果和公司的利益。因而,双方需要各自担负一定的责任,抵偿数额也应该在公正合理的规模内。
法庭对于该案的意思是什么?
该案不仅仅是一个简略的侵权案件,更象征着娱乐圈的人际关系和商业形式的变更。当初娱乐圈中的公约和权利掩护已经越来越重视,各方需要更加明确划定权利规模和责任责任,以防御发生相似的胶葛。未来,咱们也期待可能依靠执法制度掩护好每团体的权利。